廉政教育

景德镇通报2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4-04-25  浏览次数:

   日前,景德镇市纪委对2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1、珠山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金谷风公车私用问题。今年4月16日7:40,珠山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金谷风驾驶公车送小孩上学。经珠山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金谷风行政警告处分。

  2、昌江区西郊街道老龄办主任罗五毛违反工作纪律问题。今年1月27日,对昌江区西郊街道老龄办主任罗五毛上班时间在电脑上玩游戏的问题,经昌江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罗五毛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颁布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履行执纪监督职责,坚决纠正“四风”,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取得明显成效。市纪委已先后通报处理6起典型问题,起到了有力的教育震慑作用,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无视组织纪律,我行我素,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

  通报要求,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正风肃纪的主体责任,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好执纪监督职责,紧盯“五一”前后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对打折扣搞变通,穿“隐形衣”的“四风”问题,要善于发现揭露,铁面执纪,快查快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反弹。对于问题严重的,将追究党委的责任和纪委的责任。各级党员干部要践行“三严三实”,坚决反对“四风”,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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