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教育

萍乡通报1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4-04-25  浏览次数:

4月24日,萍乡市纪委对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经查,2013年9月22日至27日,萍乡市水务局党委书记吴东萍借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名义,带领3名下属单位人员,赴陕西省延安市等地公款旅游,旅游费用在下属单位报销。经萍乡市委研究,给予吴东萍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个人承担旅游费用。
  通报要求, “五一”、“端午”两节临近,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作风问题的反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执纪监督,保持高压态势,对顶风违纪的,要坚决查处,严格问责,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赣ICP备05003303号 赣公网安备 36112102000037号 CopyRights ©2017 www.srzy.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