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根据学院党委的工作部署和《关于开展“把纪律挺在前面”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科级干部廉政谈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与地点
党群部门:2015年9月底前完成;行政部门:2015年10月底前完成;教学部门:2015年11月中旬前完成。谈话具体时间见附表。少数谈话对象如受其他工作影响,具体时间可作适当调整,地点另行通知。
二、廉政谈话对象
全体科级干部。
三、廉政谈话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点是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情况;
2.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3.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特别是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情况;
4.需要向组织汇报的其他情况,特别是对学院、对本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现任职岗位的履职情况和今后打算。
6.个人的有关要求。
四、组织形式
廉政谈话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由学院纪委组织纪检干部(含纪委委员)同科级干部个别谈话。
五、其他要求
1.谈话对象要高度重视此次谈话,认真准备,上交纸质汇报材料两份,不得敷衍了事,草率应付。
2.谈话要紧扣主题,主要针对廉洁自律有关方面,谈话对象重点汇报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如何主动接受监督的措施。
3.谈话对象要端正态度,积极配合,本着襟怀坦白、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待谈话人提出的要求,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4.谈话按照少谈工作成绩、多谈廉政建设的总要求进行,讲求效率,不准东拉西扯。
六、结果运用
1.院纪委对谈话情况进行总结,向院党委汇报。
2.廉政谈话结束后,学院纪委将谈话记录进行整理,分别存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3.此次廉政谈话将作为今后科级干部岗位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附件:2015年度科级干部廉政谈话工作安排表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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