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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查处一起“私车公养”问题

发布时间:2020-02-18  浏览次数:

“我私车公用,总感觉自己付出了不少,偶尔夹带一点私人费用报销,数目小也没人注意,渐渐的思想就麻木了,是我鬼迷心窍,钻了公家的空子……”这是铅山县湖坊镇国土所所长周某的检讨书中的一段话。

  此前,该县本地网站论坛上出现了一条“实名举报铅山县干部违纪”的帖子,反映该县湖坊镇国土所所长周某有“私车公养”等问题,铅山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核实。

  “镇里离县城50多公里,之前所里没有公车,往来工作都是开我的私家车,我只是报销部分油费和修理费,这不能能是私车公养吧……”面对调查组工作人员,周某一开腔,就略显委屈。

  周某的同事也证实了这一说法,2016年之前,湖坊镇国土所工作人员下村开展工作、到县城办事、出公差等,经常会用到周建峰私家车。

  私车公用,私车产生的燃油、维修等费用由本单位报销,且经全所工作人员同意,看似合情合理,但事实果真如此吗?

  “这些油票的开票地点多为鹰潭市、抚州市,这距离可不近啊,土管所的业务范围这么广吗?”调查组工作人员小万在查阅周建峰差旅费报销票据时提出了疑惑。

  调查组立即核对所有票据,发现2010年至2016年,周建峰曾多次在鹰潭和抚州等地加油,报销的过路费和油费金额累计高达13000余元。

  “这些差旅费,你还有印象吗?”调查组再次找到周某。

  “这都是出差的时候加的油啊……”

  “因何事出差?是否有同行人员?”

  “时间太久,我记不清了……”

  谈话陷入僵局。

  “听说有个亲戚在抚州是吧?”这时,调查组组长张志仁冷不丁问道。

  周某神色一顿,紧张了起来,支支吾吾道:“是……是……你们怎么知道。”周建峰抬起头,望着张组长。

  “我们是充分掌握了情况才来找你,找你谈话是给你机会,希望你能实话实说,别再欺瞒组织。”张组长趁热打铁。

  周某缓缓低下头,一番冷寂过后道出了实情:“哎,千不该万不该,我开车去抚州探亲,把途中产生的油费和过路费夹在公务用车费用中一同报销了。”

  突破口一打开,接下来的谈话就顺利多了,周某不仅如实交代了自己因私到抚州、南昌等地违规报销油费和过路费13427元,另外还主动交代了自己在工作中以公谋私违规报销油费和修理费13400元的违纪情况。

  同时调查组还查实了周某其它违纪问题。2019年11月22日,经铅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周某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收缴违纪款,并在全县通报曝光。(铅山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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